第13章 没皮没脸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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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胖年轻人想说什么,还用问吗?他早就把自己当成了三爷的继承人。

“三爷的武器,当然要留给我,你要识相的话,马上还回来!”

他不是不知道赛先生,也知道曲涧磊接受了赛先生的委托。

但是……我讨要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,这是应该的吧?

他比曲涧磊还大七八岁,往日里小看傻曲小看习惯了,又觉得自己有理,语气就有点冲。

曲涧磊眨巴一下眼睛,这可是从贪狼手里抢来的激光手枪,对方还曾经威胁要杀人!

没他出面的话,手枪铁铁就归了贪狼,其他拾荒者都没有出声。

他疑惑地发问,“凭啥给你?”

“三爷是我老大!”微胖年轻人毫不犹豫地回答,“他人没了,东西就该是我的!”

曲涧磊懒得跟这智障多说什么,只是随手打开了保险,冷冷地看着对方。

“好,你很好,”微胖年轻人见状点点头,然后转身就走,“这事儿没完!”

说实话,傻曲平时的存在感实在太差了,就算手上有枪,绝大多数人还是看不起他。

不管是这微胖年轻人,还是刚才的豁牙,总是忍不住习惯性地欺负他。

这也是曲涧磊六年底层生活的真实写照,被人欺负的时候太多了。

他行事确实足够低调,所以没摊上什么大事。

但是在固有印象的加持下,他有枪都唬不住人。

微胖年轻人回去之后,直接去找三爷的另一个手下红毛了。

红毛的性子偏软,没有微胖那么冲动,“老大的枪好像差点被猎杀者抢走。”

“这不是没抢走吗?”微胖悻悻地表示,“我也没要其他东西,只想拿回来手枪。”

他可没有提,其他的东西加起来再乘以十,也赶不上这把手枪值钱。

红毛想一想表示,“可是……他不是搭上了洪字总聚居点的线儿?”

“你怎么这么腻歪?”微胖火了,“那家伙就是一个人,孤家寡人,杀也就杀了。”

这才是曲涧磊最大的短板。

红毛还是有点犹豫,“可是……那是洪字总聚居点的人啊。”

“洪字聚居点能看上傻曲哪一点?”微胖年轻人冷冷一哼,露出一切尽在掌握的笑容。

“他只是一个幸运儿,走了狗屎运,你不用考虑那么多。”

“人不狠站不稳,如果连老大的枪都拿不回来……咱们还守得住矿场这点家底吗?”

红毛下意识觉得有点不妥:以前傻曲只是做苦力,可不也活下来了?

但他性子偏软,没有再说什么——傻曲以往的日子过得太苦了,没谁想要那样的生活。

“那怎么着,咱们召集点人手,埋伏干掉他?”

三爷刚死,有些人情还是在的,找几个人来帮手不难,不过就是杀个人。

废土幸存者活得很实际,但也不缺敢亡命一搏的主儿。

说到底,人命真的太廉价了。

“没必要,”微胖年轻人摇摇头,“就咱俩出去找他谈话,借机干掉就完了。”

他在骨子里,还是鄙视傻曲的——那家伙不但软弱,从来就没干过出格的事。

红毛知道他的想法,心里有点不以为然,傻曲终究挂着洪字总聚居点的字号。

但是转念又一想,己方也算师出有名……讨要老大的遗物,无论如何不能说错吧?

有些行差踏错,不是自己蠢,纯粹是信息面的层级不够高,才会导致错误的决策。

不过他最终还是建议了一句,“要不还是喊上狼灭?”

狼灭也是拾荒者,脑瓜不太好使,但是战力惊人。

关键是他有半套末日前留下的机甲,那是祖上传下来的。

那机甲还有配套的振荡刀,攻击力惊人,防御力也极其可怕。

不太挡得住高斯自动枪,但是抵挡普通的激光手枪,还是没有问题的。

“没必要,”微胖摇摇头,漠然回答,“他管不住自己的嘴……嘴巴一大,还是麻烦。”

他没有曲涧磊想的那么傻,他会小看傻曲,但真不会小看洪字聚居点,

把人杀掉,造成既成事实,这才是正经。

废土的规矩,死去的人是没有价值的,也只有这样,才能阻断傻曲的外援。

两人商量了好一阵,终于确定了行动方案。

不过在行动之前,先要借一把高斯自动枪来才行。

他俩只有两把超频振荡刀,在矿场保命是够了,想杀一个有两把枪的人,还差点。

这还是三爷对他俩不薄,要知道在矿场讨生活的拾荒者,很多都只有随身的短匕。

高斯自动枪很快就借来了,借枪的是一个叫娜姐的外乡女人。

他俩没有那么大面子,不过三爷才死不久,人情尚在——关键是拿地盘做了抵押。

又商量了一阵行动计划,眼看天色渐晚,两人交换个眼神,“走吧。”

再不走的话,曲涧磊怕是要回家睡了。

他俩不知道,曲涧磊这个时候,遭遇到了一点麻烦——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。

莫里森的相貌相当英俊,是那种有资格说“阿姨,我不想努力”的英俊。

后来他就坑了好几个阿姨,不是吃软饭的问题,关键是手脚还不干净。

所以他的脸就被划花了,惨不忍睹的那一种。

但是这样的面孔,在废土的野外反而吃得开——你要是没点能力,怎么会成这个样子?

大概就是混江湖的,身上纹点刺青,更能让人接受一点的感觉。

可是莫里森来了矿场附近之后,也特别不老实,坑蒙拐骗无所不为。

拾荒者先后收拾了他多次,让他懂得了这里的规矩。

莫里森只是好吃懒做,并不是智商不够,也很快接受了规矩。

但是规矩涵盖的范围,显然不包括傻曲这种人。

他发现傻曲好几天都没回来,就随便去傻曲家拿了点东西出来。

莫里森并不认为这是盗窃,他的认知是,傻曲应该是死了。

既然已经死了,那当然是先下手为强,手快有手慢无。

无奈的是,傻曲家里是真的穷,除了一辆三轮车,几根金属棒,也只有点木炭了。

反正莫里森去一趟,把能拿的都拿走了——木炭没有拿完,万一傻曲没死呢?

在蓝星,这叫“做人留一线,日后好相见”,在废土,这是血淋淋的教训堆出来的。

然后他就再没有关心傻曲的死活,而是来到了“矿场”之外找饭辙。

三轮车运输的生意,他是真的没兴趣做,只是想卖掉三轮车。

但这破车是人力的,还就是不值钱。

反正遇到载货生意他也会做,赚钱嘛,不丢人。

遇不到生意的时候,他就四处闲逛,顺便打问买家。

因为他本人不是拾荒者,不在那个圈子之内,所以并不知道曲涧磊已经回来了。

当然,他也不认为自己有必要在意这些——区区一个傻曲,我摆明车马欺负也无所谓。

他将三轮车丢在了远处,目前在四下招揽生意。

运输的业务,他总共只做了一单,但是把要卖三轮车的消息放出去了。

但是一眼看到曲涧磊,他顿时就怔住了,“傻曲?”

紧接着,他就看到了对方身上背着的自动枪,“你这是……这是去哪儿了?”

莫里森是真正的胆小鬼,看到傻曲有枪了,腿肚子忍不住发软。

他也知道傻曲胆小,但他真的不敢赌,对方有没有胆子杀人。

曲涧磊的眉头皱一皱,沉声发话,“我的三轮车呢?”

“你的三轮……我不知道,”莫里森慌忙否认。

这种谎很容易被戳穿,但这并不是他愚蠢,只要眼下糊弄过去,他马上会溜之大吉。

曲涧磊二话不说,掣出了腰间的激光手枪,指向对方。

他面无表情地发话,“我允许你重新组织一遍语言。”

“你……你跟我来,”莫里森果断改口,然后转身就走。

“我暂时帮你保管,也是担心被其他人偷走。”

这就是废土,有人血气方刚,有人奸诈如狐,也有人没皮没脸……

三轮车藏在两公里之外,被一堆不起眼的垃圾遮挡着。

难得的是,莫里森居然把三轮车擦洗了一番,看上去顺眼了不少。

这是想卖个高价!曲涧磊一眼就看明白了。

他掣出了得自豁牙的长刀,面无表情地发话,“现在可以谈一谈赔偿的事了。”

“赔偿……”莫里森满是疤痕的脸皱做了一团,“傻……曲哥,我真没有坏心思。”

曲涧磊二话不说,抬手一刀砍了过去。

莫里森的反应很快,猛地跳开,堪堪躲过了这一刀。

曲涧磊手腕一翻,又是一刀横斩,“你还敢躲?”

我不躲就死定了!莫里森又是一闪,“曲哥,有话好商量!”

他想转身就跑来着,但是看傻曲这一言不合就砍人的架势,自己敢跑,对方绝对敢开枪。

曲涧磊的身手尚可,不过他没有使出全力,多少放了点水。

而对方跳来跳去灵活异常,也确实不容易砍中。

于是他一伸手,再次拽出了激光枪。

他一手持刀一手拿枪,冷冷地发话,“赔偿!”

莫里森见对方出手狠辣,再也不敢狡辩了,退后两步之后,他愁眉苦脸地回答。

“我比你还穷,你要我怎么赔偿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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