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将军满脸懵逼。
他一同来到桑家祠堂时,陆朝朝正抱着追风,靠在祠堂柱子边打瞌睡。
桑老太太神色坚定,看到满堂恶儿孙:“清点账册,和离吧。”
老太太头发梳的一丝不苟,严谨而又不失优雅的气质。端坐在祠堂中央,面前放着不合身的喜服。
过去几十年,衣裳已经渐渐褪色,可她的心结,依旧不曾消退。
“这是为什么啊?”老太爷怎么也想不到,为何年纪一大把,还会走到和离的程度。
“咱们有儿有女,儿孙满堂。儿孙孝顺成才,日子和睦舒心,家中大事我当家,小事你做主。你还有什么不满意呢?”
“每回你使小性子,我哪回不是亲自来哄?几十年了,从未有过一句怨言。”老太爷不懂,明明这一生和和睦睦顺风顺水,为什么就要和离呢?
“是啊,在你看来都是小事。”老太太抬手摩挲着眼前喜服。
她的手已经粗糙,身材已经走样,头发已经花白,再也穿不进喜服。
“当年,我身形偏瘦,她身形丰腴。我穿着空荡荡的不合身的喜服,我为此委屈的落泪,你也说是小事。”
“她挺着肚子回来求情,你为她置办院子。你说,不值一提。”
“她儿子找不到好差事,你将他偷偷安排在乡下庄子。你说,几文钱的事儿,不值当。”
“在你眼里芝麻小事,在我眼里,却是过不去的心结。”
“人这一生能有多少大事啊,都是一桩桩小事的累积。”
“你问我为什么要和离?因为,大概,是因为即将入土,却还没有穿过属于自己的嫁衣。还没有过属于自己的人生吧……”
“你养着她们一家,又何曾顾忌我的感受?罢了罢了,朝朝说得对,我总要为自己活一回。”
“写和离书吧。”
底下跪着求老太太三思的儿女,皆是一怔。
“勉勉强强的婚事,勉勉强强的喜服,为了娘家,为了儿女勉强一辈子……”儿女们劝慰的话,突然停下。
“大度一辈子,换满府安宁。”老太太苦笑。
楼将军唇角紧抿,桑老爷子轻轻推他一把:“你快劝劝她啊……”
楼将军定定的看着姑母,姑母原来,不幸福啊。
他深吸一口气:“姑母,楼家已经强盛,不需要姑母再委屈自己。若姑母执意和离,楼家随时欢迎姑姑回家。”
桑老爷子气得推他一把。
老太太这些年也有不少私房,哪能真回楼家?
但楼将军此话,无疑让她心头熨帖。
“姑母的闺房一直保留着,日日有人打扫,姑母不如回家住几日吧。府中小泼皮们都想念姑奶奶呢。”楼将军当即开口。
老太太写下和离书,也不等老爷子签字。
当即便让嬷嬷清点物品,府中乱糟糟的,连桑家儿女都不再阻拦。
陆朝朝催促谢玉舟:“快走快走,发财的机会到了。”
“发什么财?”谢玉舟一脸迷茫。
“你不是问我,哪里来这么多好东西吗?今儿我就带你发财!”
陆朝朝老道的跟在后头:“老太太,这面千里江山图的双面绣屏风还要吗?”
老太太摆手:“他送的,不要了。”
陆朝朝小手一挥:“给我拖走。”
“老太太,这盆千丝银柳是他送的吗?您还要吗?”陆朝朝眼巴巴的跟在后头。
“瞧见心烦,不要了。”
“拉走拉走。”陆朝朝小手摆的飞快,谢玉舟在后面看的瞠目结舌。
“老太太,这屋中还有哪些是老爷子所赠呀?朝朝绝不让您看了烦心!”小家伙乖巧的问道。
老太太接连指出好几种,陆朝朝连桌上摆件都没放过。
老太太让人打包着行礼回楼家。
两人吵架时看不惯对方,不拘价值,全都便宜陆朝朝。
谢玉舟跟在后头惊叹:“简直鬼才!鬼才!!”
老爷子坐在台阶上,一脸愁容,老泪纵横。嘴里呢喃着:“怎么就这样了呢?怎么就这样了呢?”
“难道我真的做错了吗?”
陆朝朝也坐在他身边:“快去接外面那个进来呀。”
老爷子欲哭无泪:“她当初瞧不上我,宁愿与戏子私奔也要离开,那是我一生之辱,我从未想过要娶她!!”
“那你拼着让正妻离心,也要养她们一家,你有病?”谢玉舟啐了一口。
老爷子低垂着头沉默。
“你没有放下心结,也让爱你的人陷入其中。一辈子都在内耗,自己是不是个替代品……”
“楼家庶女欠你,你的正妻,可从不欠你。”陆朝朝小手插兜,语气冷酷。
“不是,她不是替代品!成婚几十年,我从来没后悔,没拿她当替代品。”老爷子当即一口否定。
他只是不甘心,年少时受的侮辱。
老爷子站起身:“我这就让她们走,让她们滚!”
陆朝朝打个哈欠,双手捧着脸蛋:“滚可不够。”
“你欠她的,她想要的,你想过吗?”
老太爷想起那件褪色的喜服,心头沉甸甸的。
“我知道该做什么了。”
待老爷子离开,桑鹤礼才从角落走出来,他眉头紧皱,不解的看着陆朝朝。
桑鹤礼是桑家家主,老爷子与老太太的嫡长孙。
年轻的男子身上穿着月白祭袍,颇有几分清冷祭司的模样。
“昭阳公主,您是看出什么了吗?”他声音清冷,眉目间满是好奇。
“老太太还剩三十六天寿元,你也看出来了,对吗?”陆朝朝捧着小脸问他。
年轻祭司点头。
“祖母与祖父闹了一辈子,我不想祖母带着遗憾离世,曾想过无数法子让他们和解。但都不奏效。”
他对着陆朝朝拱手行了一礼。
“此事多谢昭阳公主出手相助。”
老人若带着心结离世,那该是何等遗憾。
“这是我该还老太太的因果。”陆朝朝笑吟吟的也不解释,青年祭司看了她一眼。
陆朝朝看向祠堂角落。
那里,有一尊无字灵位。
桑鹤礼顺着她眼眸看去,眼光柔和道:“老太太心善,无意中曾捡到一截断骨。大概拇指大小,似乎被天雷劈过,透着几分黑。”
“老太太听闻,粉身碎骨之人无法投胎。便将断骨放在族中,让它日日承香火,有朝一日能投胎转世。”
陆朝朝轻轻嗯一声:“我知道。”
没人比我更清楚。
青年祭司诧异的多看她一眼,此事并未流传出去,她怎会知晓?
陆朝朝……
因为,那是我献祭时的碎骨呀。